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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處理

 

1、 前言

    火舞是一類具有高度危險性的表演,作為校內專業的火舞表演社團,應盡有維護表演者、觀眾及周遭財產安全之責任。為此我們有責任將表演品質要求至最高以防意外發生,並擬定完善之意外處理標準流程以能夠完善處理任何意外。本篇僅作傷害意外處理標準流程進行說明。

 

2、 活動應備資料

   一、校方軍訓室連絡電話:(06)2381187、(06)2757575轉55555

   二、校方軍訓室電子信箱:em50700@email.ncku.edu.tw

   三、校方駐警隊連絡電話:(06)2757575轉66666

   四、校方駐警隊電子信箱:em66666@email.ncku.edu.tw

   五、119

   *若在外表演,應備有場地負責人之聯絡電話

 

3、 活動應備器材

   一、滅火器乙具

   二、圍場角錐

   三、大型滅火布兩條

   四、醫藥箱乙具

   五、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4、 傷害意外

   若不幸發生傷害意外,事發當下由活動幹部及教具經驗的幹部成立事故應變小組指揮現場,並於事發二十四小時內公開發布道歉聲明,其中必須包括事發經過、現場處理、善後責任、檢討等事宜,必須整理傷害記錄供校方調查了解,並主動通知校方活動相關人員。

以下依照可能發生之意外類型分類,說明各種情況之標準處理流程:

 

一、造成學校財產重大損失,例如火災

   立即中止活動並撥打119,然後通報校方駐警隊、軍訓室前來協助處理。現場工作人員應協助引導附近觀眾遠離火災現場,靜待專業人員前來處理。待現場災害清除後,總召及一名副召應配合校方調查,其餘人由現場幹部領導進行善後,並進行活動檢討以於二十四小時內公開發布道歉聲明。

 

二、造成觀眾嚴重傷亡,二級以上燒燙傷或者大量出血

   立即中止活動並撥打119,然後通報校方駐警隊、軍訓室前來協助處理。醫療小組及一至兩名幹部先為受傷之觀眾做適當之緊急處理,待救護車抵達後由一至兩名非總召幹部陪同受傷之觀眾就醫。總召配合校方調查,其他幹部在現場狀況穩定後當場道歉,現場工作人員依幹部指示立即進行場地復原。場地復原後全體人員由活動副召領導進行活動檢討以於二十四小時內公開發布道歉聲明。陪同就醫人員待狀況穩定後應連絡現場人員,以利整理傷害記錄提供校方調查了解。

 

三、造成觀眾輕微傷勢,一級燒燙傷或無明顯外傷、擦傷

   立即停止該場表演,醫療小組及表演者前去了解傷勢並處理。活動幹部當下道歉,進行安全宣導並停止活動十分鐘後再繼續進行。若當天晚上第二次發生傷害事故,中止活動。

 

四、造成表演者嚴重傷亡,深二級以上燒燙傷或者大量出血

   立即中止活動並撥打119,然後通知校方駐警隊、軍訓室前來協助處理,現場幹部需進行安全宣導,正面面對事發經過並整理傷害記錄供校方調查了解,並主動通知校方活動相關人員。針對受傷表演者,需有一名醫療小組組員及至少一名幹部陪同就醫,並後續追蹤受傷人員之狀況,回報校方相關行政單位。

 

五、造成表演者輕微傷勢,無明顯外傷、擦傷、一及淺二級燒燙傷

   若在表演者能順利完成表演之控制範圍內,則於表演者下場後由醫療小組立即檢查傷勢並處理。

 

六、其他可能發生之傷害意外

   (1) 表演者服裝不慎燃起,現場備有滅火布及滅火器並有專人控管之;同時全體圍場人員舉高雙手向表演者示警,並暫停表演,待滅火人員滅火後再行開始,若表演者有輕微受傷則應做傷害紀錄。

 

   (2) 倘若滅火布因操作不慎而造成滅火布燃起,必須使用滅火器撲滅火勢。則於火勢撲滅後進行安全宣導,並暫停活動十分鐘後再行開始。

 

   (3) 若現場因任何意外造成滅火器具不夠,則立即中止活動並向觀眾說明。

 

   (4) 若表演者因物理傷害或是其他不確定因素(如:抽筋)造成無法繼續表演,則終止該場表演,並觀察表演者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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